采编系统入口
期刊信息
本刊声明
编辑部公告
政治路线确定之后,干部就是决定因素。党领导立法、保证执法、支持司法、带头守法,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、来实现的。如何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权由法定、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,形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的法治思维,自觉做到带头厉行法治,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。
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。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表明,法治不彰、法治体系运行不畅,问题往往出在执法者身上。战国时期的思想家韩非子曾说:“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”。法律对任性用权构成约束,而一些官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、主动性不强,这是世界各国法治发展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。就我国而言,与西方国家法治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模式不同,我国要在较短时间内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,必须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建设。在我国这种法治发展模式中,各级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进展和成效具有更为重要的影响。各级领导干部既可以自上而下发挥对法治建设的关键推动作用,也可能起到严重破坏作用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不要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不要说实现‘两个一百年’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就连我们党的领导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可能受到严重冲击和损害。”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,法治才能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。
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对建设法治社会起着表率和引导作用。“教者,效也。上为之,下效之。”领导干部对待法治的态度直接影响社会对待法治的态度,领导干部践行法治的力度直接影响人民依法办事的程度。领导干部尊不尊法、学不学法、守不守法、用不用法,人民群众看在眼里、记在心上,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仿。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老百姓就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,了解法律、掌握法律,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,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,就会产生“头雁效应”,对全社会起到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。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,让信仰法治、厉行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,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厉行法治。
上一篇: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